日前,安徽省能源局轉發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進一步規范光伏發電項目備案工作的函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嚴格對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以及國家能源局、省能源局相關文件精神,重點檢查是否存在以下問題。
1、擅自設定光伏發電項目備案前置條件;
2、以整縣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為由,暫停暫緩或變相暫停暫緩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備案。
同時,將加大督查暗訪和對群眾反映問題的核查力度,對違反《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及相關文件要求的縣(市、區),經查實將予以通報批評,并在2022年度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并網規模競爭性配置時予以整縣(市、區)扣分懲戒,納入國家整縣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的縣(市、區)將取消試點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