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車匯消息:近日,上海市發改委等五部門聯合發布了《上海市促進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互聯互通有序發展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0年5月1日起實施。
此次《辦法》主要有三方面內容:一是從重建設轉向重運營,支持方向從設備補貼轉為度電補貼,僅對示范設施保留設備補貼政策。二是從全面推轉向抓重點,通過度電補貼和示范站建設重點解決電動出租車充電難問題,著力破解進小區難題。三是從無序充轉向有序管,依托市級平臺加強充電運營企業管理,依托企業平臺加強小區有序充電和安全充電管理。通過加強充電企業科學建設、規范運營、互聯互通管理,實現有序充電、安全充電、便捷充電的目標,為電動汽車車主提供更優質的服務。
配套的補貼政策是:按照站點的星即確定補貼標準,對于經考核評定為A級及B級企業的下屬星級站點,給予連續6年申報度電補貼的資格,起始日自基本數據接入日的下一個季度開始計算。“一星”及以上的充電站點可享受度電基本補貼,“二星”及以上的充電站點可享受度電星級補貼。補貼電量不超過補貼電量上限標準。2020年補貼標準見下表。2021年及以后補貼標準,根據充電設施整體運營效率等因素2年一定;具體由市級平臺提出測算方案,報市發展改革委核定后執行。
支持充電樁示范小區建設。為破解充電樁進居民小區難題,結合美麗家園、舊小區綜合改造、環境綜合整治等工程建設,重點在中心城區(外環以內)開展示范小區建設。充電示范小區建設為期3年(2020年-2022年),目標全市每年建成10個示范小區。
對示范小區給予綜合性政策支持。一是給予充電設備補貼政策,充電設施(含解決油車占位的停車設施)按充電設備金額的50%標準給予補貼,直流充電設施千瓦補貼上限600元,交流充電設施千瓦補貼上限300元。二是按專用充電設施標準給予度電運營補貼政策。三是對示范小區給予一次性補貼,補貼由充電企業代為申請,用于補充小區公共收益。四是電價支持政策,與電網企業結算電價執行居民電價標準。
支持出租車充電示范站建設。為盡快解決純電動出租車充電問題,重點是日間補電問題,在出租車運營集中地建設一批充電示范站。充電示范站建設為期3年(2020年-2022年),參照市政基礎設施進行規劃建設,目標全市每年建成15個示范站。
具體支持措施包括:給予專享度電補貼,按度電0.4元標準(2020年)補貼駕駛員;支持示范站建設。計劃2020年-2022年間,在全市范圍內按一定的建設標準,每年組織建設15個出租車充電示范站,對示范站延續30%設備補貼政策,同時享受國家集中性充換電設施基本電費減免;支持“樁車匹對”工作,由市級平臺作為信息樞紐,調動充電企業積極性,并對“樁車匹對”的充電樁提出為出租車服務的具體要求。